
苦参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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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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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2mg、含L-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应为1.5mg、含甘氨酸(C2H5NO2)应为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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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隆赋药业有限公司 |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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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34 |
国药准字H32026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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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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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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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严重的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及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推荐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5醛固酮症患者及肿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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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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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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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实验证明,对正常兔有明显的升高外周血白细胞数的作用,白细胞计数峰值出现在首次给药后第4天,与自身给药前相比升高72%,优于升白药鲨肝醇。对钴60-γ线和深部X线照射引起的家兔白细胞低下有明显的升白作用。于照射前给药两天,对白细胞下降亦有预防作用。还可防止丝裂霉素C所致的小鼠白细胞减少症。其与环磷酰胺合用对艾氏癌实体型有协同抑制作用,而环磷酸胺引起白细胞降低的毒性明显减轻 |
甘草酸单胺对肝脏在类固醇代谢酶有较强的亲和力,从而阻碍皮质醇与醛固酮的灭活,使用后显示明显的皮质激素样效应,如抗炎作用、抗过敏作用及保护膜结构等作用;无明显皮质激素样不良反应。本品可促进单色素代谢,减少ALT、AST释放;诱生γ-IFN及白细胞介素Ⅱ,提高NK细胞活性和OKT4/OKT8比值和激活网状内皮系统;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抑制细胞膜磷脂酶A2(PL-A2)和前列腺素E2(PGE2)的形成和肉芽肿性反应;抑制自由基和过氧化脂的产生和形成,降低脯氨羟化酶的活性;调节钙离子通道,保护溶酶体膜及线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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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2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为防止出现过敏性休克,要充分询问用药史,并做好紧急处置的准备。2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者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