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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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角鲨烯,化学名称为2,6,10,15,19。23—六甲基—2,6,10,14,18-22-甘四碳六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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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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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80 |
国药准字H21022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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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提高免疫功能,升高白细胞,用于各种缺氧性疾病、心脏病、肝炎和癌症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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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口服,一日二次,每次0.5克,早晚空腹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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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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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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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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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提高免疫功能,升高白细胞,用于各种缺氧性疾病、心脏病、肝炎和癌症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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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本品系从本息在深海环境中的大型鲨鱼的肝脏中撮出的精制品,由六个异戊二烯双键组成的碳氢化物,属于类萜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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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