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痴呆(如Alzheimer型的老年性痴呆)。-血管性痴呆(如多发梗塞性痴呆等)和中轻度中风后的认知功能障碍。-混合性痴呆。-颅脑损伤后脑功能障碍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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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是用猪脑蛋白经酶水解所制造的多肽制剂。应用于注射或滴注的溶液中不含蛋白、脂肪及其它抗原性物质,每毫升本品中含有215.2毫克猪脑蛋白水解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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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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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552 |
国药准字H201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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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痴呆(如Alzheimer型的老年性痴呆)。-血管性痴呆(如多发梗塞性痴呆等)和中轻度中风后的认知功能障碍。-混合性痴呆。-颅脑损伤后脑功能障碍的改善。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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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推荐疗程为每日给药,共10-20日每一疗程最好连续注射,参考病人年龄、病情以决定疗程长短及剂量。皮下注射不超过2ml,肌肉注射不超过5ml,静脉推注不超过10ml。此外,推荐使用10-30ml本品稀释于25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滴注,约60-120分钟滴完,每疗程用10-20次药物滴注,依病情而定。严重病例,尤其是伴有脑血管代偿不足者,可用10-30ml本品稀释于250ml生理盐水中滴注。倘若每天给药,则每疗程用10-20次药物滴注。本药可与右旋糖酐(如右旋糖酐4 |
奥美沙坦酯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1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 对老年患者、中度到明显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氢氯噻嗪的有效剂量为12.5-50mg,每日1次。 通常在采用奥美沙坦酯或氢氯噻嗪单组分治疗无法获得满意的疗效之后再开始使用复方治疗。 复傲坦口服,每日1次,每次1片。复傲坦剂量应个体化。基于降压效果,剂量可以2-4周的间隔期作调整。在剂量范围10mg/12.5mg至40mg/25mg之间,复傲坦抗高血压的效果与给药剂量呈相关性。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降压作用在1周内起效,4周时达降压效果。 复傲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如果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可采用复傲坦常规剂量治疗。有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髓袢利尿剂将优于噻嗪类利尿剂,因此不推荐使用复傲坦。 肝功能损害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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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任一成份过敏。癫痫状态。癫痫大发作:此时用药可能增加发作频率。严重的肾功能不全。 |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通过1243例高血压患者评价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安全性。复傲坦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安慰剂相似,由不良事件引起的临床试验退出率也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 在一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发生率大于2%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恶心、高尿酸血症、头晕和上呼吸道感染。 发生率>2%,但相似于或低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头痛和尿路感染。 在对照或开放的试验中,无论是否归因于药物治疗,超过1200例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其它发生率大于1.0%的不良事件包括:胸痛、背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腹泻、SGOT升高、GGT升高、SGPT升高、高脂血症、肌酸磷酸激酶升高、高糖血症、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咳嗽、皮疹和血尿。 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1243例患者中,报道有2例面部水肿。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曾有血管性水肿的报道。 奥美沙坦酯: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在对照或开放试验中,超过3100位接受奥美沙坦酯单一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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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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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孕妇在怀孕中期和后期用药时,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可引起正在发育的胎儿损伤,甚至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见【注意事项】之胎儿毒性)。目前尚不清楚奥美沙坦是否可以经母乳分泌,但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少量分泌。因为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噻嗪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屏障而出现在脐血中,也可以经母乳分泌。因为它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儿童用药:曾在子宫内暴露于本品的新生儿:如出现少尿或低血压,则进行维持和肾血流灌注治疗,可使用换血疗法或透析来逆转低血压或作为肾功能障碍的替代疗法。尚未建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老年用药:本品的临床试验中,老年(≥65岁)受试者的样本量不足以确定他们对药物反应是否和年轻成人患者不同。一些相关的临床试验也没有确定老年患者和年轻成人患者之间的不同。考虑到老年人肝、肾或心脏功能衰退的可能性较大和伴随疾病或其它药物治疗,通常对于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一般以低剂量开始。奥美沙坦和氢氯噻嗪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受损的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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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痴呆(如Alzheimer型的老年性痴呆)。-血管性痴呆(如多发梗塞性痴呆等)和中轻度中风后的认知功能障碍。-混合性痴呆。-颅脑损伤后脑功能障碍的改善。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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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实验证实:该药能加快小鸡大脑发育,推论本品有利于神经细胞的蛋白质合成及其呼吸链,并同时刺激有关激素产生。实验亦表明本品能有效地保护中枢神经系统免受有毒物质的侵害。事先注射本品可提高大鼠的抗缺氧能力。这些作用依赖于大脑中的核酸浓度。用药后,用电-光学均数证明,几日龄大鼠的大脑成熟显著加快,而成鼠在迷路试验时的识别能力亦增强。与对照组相比,使用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组大鼠的葡萄糖在血脑屏障中转动速度显著加快。毒理:通过安全药理学标准化研究表明,人使用本药不会发生慢性毒性、生殖毒性、致突变和致癌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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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如下情况下应尤其注意:-过敏体质。-癫痫状态和癫痫大发作样惊厥,此时用药可能增加发作频率。-尽管尚无本品引起肾功能损害的证据,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应使用本品。-虽然临床研究没有显示出预想的反应变慢现象,但是,不能够排除对于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损伤,因此,建议避免类似活动。 |
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孕妇服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药物能导致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和死亡。全世界已有若干文献报道了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患者的相关病例。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可逆或不可逆的肾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过少的报道,推测是由于胎儿机能下降引起的。此种情况下的羊水过少与胎儿肢体挛缩、颅面畸形以及肺部发育不全有关。也有早产、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用药有关。 只是在妊娠早期的子宫内药物暴露未发现会造成上述不良事件。如果胚胎或胎儿仅在妊娠早期暴露于一种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应将该信息向其母亲说明。尽管如此,当患者开始妊娠,医生应让患者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极少情况下(可能小于千分之一),无法找到作用于RAS的替代药物。在这些罕见的情况下,应当告知孕妇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 当发现羊水过少,除非为了拯救孕妇的生命,应停止使用复傲坦。根据妊娠周数,适当进行宫缩应激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