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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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新鲜小牛血或血清经去蛋白、浓缩,超滤或透析等工艺制得的含有无机物及小分子有机物的无菌冻干品 |
卡维地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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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碧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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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20 |
国药准字H2002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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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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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脑中风及脑外伤:一次0.8~1.2g总固体量(4~6瓶)溶于25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速度小于2ml/min)一日一次,二周为一疗程。 |
推荐开始剂量为每次10mg(1片),每日一次。如用药一周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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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肾功能障碍者禁用。2.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1. 高血压: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发生率>0.1%,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发生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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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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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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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增强组织细胞对氧及葡萄糖的摄取与利用,改善细胞乏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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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如有发炎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有过敏史者慎用。如发现药品变质、变色时禁用。 |
1.肝损害 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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