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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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新鲜小牛血或血清经去蛋白、浓缩,超滤或透析等工艺制得的含有无机物及小分子有机物的无菌冻干品 |
亚叶酸钙,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蝶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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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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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20 |
国药准字H2004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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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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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脑中风及脑外伤:一次0.8~1.2g总固体量(4~6瓶)溶于25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速度小于2ml/min)一日一次,二周为一疗程。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口服每6-8小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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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肾功能障碍者禁用。2.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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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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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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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增强组织细胞对氧及葡萄糖的摄取与利用,改善细胞乏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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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如有发炎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有过敏史者慎用。如发现药品变质、变色时禁用。 |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2、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24-48小时后应用本品。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⑴治疗前测肌酐清除率;⑵应用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⑶应用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⑷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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