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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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新鲜小牛血或血清经去蛋白、浓缩,超滤或透析等工艺制得的含有无机物及小分子有机物的无菌冻干品 |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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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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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20 |
国药准字J201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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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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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脑中风及脑外伤:一次0.8~1.2g总固体量(4~6瓶)溶于25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速度小于2ml/min)一日一次,二周为一疗程。 |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参见【禁忌】)。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两次的目标维持剂量。血钾水平>5.4mmol/l的患者不可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SBP<100mmHg的患者,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时需慎重,注意监测血压变化。对于100mmHgSBP至110mmHg的患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如果患者出现不耐受诺欣妥的情况(收缩压95mmHg、症状性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建议调整合并用药,暂时降低诺欣妥剂量或停用诺欣妥(参见【注意事项】)。诺欣妥具有拮抗血管紧张素Ⅱ受体的活性,故不应与ARB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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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肾功能障碍者禁用。2.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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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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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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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增强组织细胞对氧及葡萄糖的摄取与利用,改善细胞乏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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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如有发炎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有过敏史者慎用。如发现药品变质、变色时禁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5. 避免与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等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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