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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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新鲜小牛血或血清经去蛋白、浓缩,超滤或透析等工艺制得的含有无机物及小分子有机物的无菌冻干品 |
活性成份: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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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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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20 |
国药准字H2004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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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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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脑中风及脑外伤:一次0.8~1.2g总固体量(4~6瓶)溶于25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速度小于2ml/min)一日一次,二周为一疗程。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1片),每天1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如单独服用盐酸贝那普利不能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盐酸贝那普利与补钾剂、钾盐代用品或保钾利尿剂合用可引起血钾升高。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肌酐清除率3mg/dl)的病人,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5mg(半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1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病人)。2、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1/4片),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慎用)。当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载2—4周后将剂量调整为5mg(半片)一天一次。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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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肾功能障碍者禁用。2.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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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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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各种引起脑缺氧的疾患,如脑出血、脑栓塞、脑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促复苏等。2.急慢性肝炎、得症肝炎、肝硬化。3.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减轻放化疗副作用。4.做为能量合剂使用,治疗心肌炎、冠心病等。5.消化性溃疡,萎缩性胃炎。 |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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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增强组织细胞对氧及葡萄糖的摄取与利用,改善细胞乏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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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如有发炎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有过敏史者慎用。如发现药品变质、变色时禁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可能引起高血钾,应定期监测血钾水平;4.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即停药;5.与某些药物有相互作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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