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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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环磷腺苷(cAMP)。 |
活性成份:氟伐他汀钠化学名称:[R*.S*-(E)]-(±)-7-[3-(4-氟苯基)-1-(1-甲基乙基)-1氢-吲哚-2-基]-3.5-二羟-6-庚酸钠分子式:C24H25FN04Na分子量:43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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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海大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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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470 |
国药准字H200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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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原发性混合型血脂异常(Fredrickson Ⅱa和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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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静脉滴注;用量:一日一次,一次60~180mg。 |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及治疗期间,患者必须坚持低胆固醇饮食。常规剂量推荐剂量为20或40毫克,每日一次。晚餐时或睡前吞服。要根据个体对药物和饮食治疗的反应以及公认的治疗指南来调整剂量。胆固醇极高或对药物反应不佳者可增加剂量至40毫克每日两次。给药后,四周内达到最大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作用。长期服用持续有效。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由于本品几乎完全由肝脏清除,仅有不到6%的药物进入尿中,因此.对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必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能用本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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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药物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茶碱同时静脉给药。 |
药物不良反应在表1中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其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排在首位。在每一个频率组中,将不良反应以严重性程度为序降序排列。此外,采用下列常规分类方法(CIOMSⅢ分类方法)。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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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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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育龄妇女 有生育能力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患者使用本品治疗时,如果发生妊娠,应当停止药物治疗。 妊娠 由于HMG-辅酶A还原酶抑制剂减少胆固醇的合成,并且可能使某些具有生物活性的胆固醇衍生物合成减少,若妊娠妇女服用则有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本品禁用于妊娠妇女。 也禁用于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治疗期间如怀孕,应停用本品。 哺乳 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 仅对9~16岁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青少年患者服用氟伐他汀进行了研究。建议的起始剂量为每天氟伐他汀钠胶囊20mg.可以在6周内逐渐调整到最大剂量,最大剂量为氟伐他汀钠胶囊40mg每天两次或者氟伐他汀钠缓释片80mg每天一次。应当根据治疗目标使用个体和有效性研究的治疗期尚未超过2年。没有儿童人群的药代动力学数据。老年用药: 临床研究已经证明了65岁以上或以下的患者服用本品均为有效的和可耐受的。在老年患者(>65岁)中疗效增强。耐受性没有见底,因此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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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原发性混合型血脂异常(Fredrickson Ⅱa和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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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环磷酸腺苷葡胺为非洋地黄类强心剂,具有正性肌力作用,能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心脏泵血功能,有扩张血管作用,可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细胞代谢,保护缺血、缺氧的心肌;能够改善窦房结P细胞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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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注不应太快,用量在150mg以上应在90分钟以上滴完。 2如遇心悸、心慌、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