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达帕胺。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氯噻嗪,其化学名称为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
|
生产企业 |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96 |
国药准字H1402079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24小时服1片,最好在早晨服用。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
|
副作用 |
1、对磺胺药过敏。2、严重肾功能衰竭。3、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4、低钾血症。 |
1.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 2.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3. 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4. 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 5. 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6. 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 7. 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 8. 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药的作用。 10. 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 12. 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 13. 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4. 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缺乏儿科患者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应用本品时需注意检测。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
|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于肾皮质稀释段的利尿效应吲达帕胺为一种磺胺的衍生物,具有吲哚环结构,药理学上与噻嗪类利尿相关,通过抑制肾皮质稀释段对钠的再吸收达到利尿效果。此药增加尿钠和尿氯的排出,并在较小程度上增加钾和镁的排出,由此导致尿量增加,而发挥抗高血压作用。II期和III期研究表明,应用单一治疗的抗高血压疗效可持续24小时。出现这种疗效时,所用剂量仅具有轻度利尿作用。本药的抗高血压作用在于改善动脉的顺应性,降低小动脉和整个外周循环阻力。吲达帕胺可以逆转高血压引起的左心室肥厚。 超过一定剂量,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的疗效并不进一步提高,而副作用却不断增加。如果治疗无效,不应增加药物剂量。短期、中期和长期应用吲达帕胺治疗高血压病人时,发现吲达帕胺:1、不影响脂类代谢:如甘油三脂、LDL胆固醇和HDL胆固醇。2、不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即使用于治疗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也是如此。 |
||
注意事项 |
【用法用量】口服。每24小时服1片,最好在早晨服用。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不良反应】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噻嗪和相关利尿剂包括吲达帕胺可能引起下述情况:1.实验室参数:(1)钾缺失和低钾血症,在某些高危人群更为严重(见注意事项)。在临床试验中,治疗4-6周的病人,10%出现低钾血症(血钾3.4mmol/L);4%病人的血钾3.2mmol/L。治疗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为0.23mmol/L。(2)低钠血症伴低血容量引起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伴发的氯离子缺失可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这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亦轻。(3)治疗期间,血浆中尿酸和血糖增加:在痛风和糖尿病的病人中应用这些利尿剂时,必须非常慎重地考虑其适应症。(4)血液学方面的病症,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营养不良性贫血、溶血性贫血。(5)高钙血症:十分罕见。2.临床参数:(1)在肝功能不全情况下,可能发生肝性脑病。(2)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见于以往过敏或哮喘病人。(3)斑丘疹,紫癜、可能加重原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4)恶心、便秘、口干、眩晕、疲乏、感觉异常、头痛等症状很少发生,而且大多随药物减量而缓解。(5)胰腺炎非常罕见。【禁忌】1、对磺胺药过敏。2、严重肾功能衰竭。3、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4、低钾血症。【注意事项】警告: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及其相关类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如果发生此病,应立即停止应用利尿剂。水和电解质平衡。1、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地监测血钠是十分必要的;在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见不良反应及药物过量)。2、血钾:低钾血症和缺钾是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和/或多种药物治疗者、以及具有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防低血钾的发生(3.4mmol/l)。在这些情况下,低血钾可以增加洋地黄类药物对心脏的毒性,增加心律失常的危险。QT间期延长的病人同样也属高危人群,无论其原因是先天性的还是医源性的。低血钾及心动过缓继而成为严重心律失常(特别是致命心律失常)发生的诱因。在所有上述病例中,必须更多地进行血钾监测。在治疗开始后的1周内,应进行首次血钾测定。测定出低血钾后,应进行相应的纠正。3、血钙: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可能减少尿中钙的排泄,引起短暂轻微的血钙升高。明显的高钙血症可能由于先前未被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所致。检查甲状旁腺功能之前,应停止治疗。4、血糖:在糖尿病患者,对血糖的监测十分重要,尤其当存在低钾血症时。5、尿酸:在高尿酸血症的病人,痛风发作的机率可能增加。6、肾脏和排尿功能:只有当肾脏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成年人血肌酐低于25mg/L,即220μmol/L)时,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才能够完全发挥作用。在老年人,必须依据年龄、体重和性别对血肌酐值进行修正。在利尿剂治疗初期,由于引起水钠丢失而造成的低血容量使肾小球滤过减少,这可能导致血中的尿素和肌酐增加。这种短暂的肾功能不全,在先前肾功能正常者不造成严重后果;但对于先前肾功能不足者,可使肾功能进一步恶化。7、运动员:此药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造成抗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对此应予以注意。8、对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纳催离缓释片不会影响警觉,但某些病人由于血压降低,可能引起反应性降低,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联合应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时。因此,可以造成有关人员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下降。【相互作用】不宜配伍的药物:1.锂:在无钠饮食时(尿中锂的排出减少)。吲达帕胺增加血锂浓度并导致锂盐过量的表现。然而如果同时应用利尿剂,应当严格监测血锂水平,并且调整用药量。2.非抗心律失常药物引起扭转性室速(包括阿司咪唑、苄普地尔、静脉用红霉素、卤泛群、喷他脒、舒托必利、特非那定、长春胺):扭转性室速发作(低钾血症、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为诱发因素)。如果发生低血钾,不要使用会引发扭转性室速的药物。需要谨慎的联合用药。3.非甾体类抗炎药(全身性),高剂量的水杨酸钠:可能减弱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脱水病人的急性肾衰(肾小球滤过减少)。开始治疗时,给病人补液并监测肾功能。4.其它降低血钾的化合物:二性霉素B(静注)、糖皮质激素和盐皮质激素(全身性)、替克可肽、刺激性泻药:增加低钾的危险性(协同作用)。监测血钾,必要时加以纠正。在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要特别当心。应用非刺激性泻药。5.巴氯芬:加强降血压作用。给病人补液;在治疗开始时监测肾脏功能。6.洋地黄类药物:低钾血症易于诱发洋地黄类药物的毒性作用。需要时监测血钾、心电图,必要时重新调整治疗。须加考虑的联合用药。7.保钾利尿剂(阿米洛利、安体舒通、氨苯蝶啶):这种联合用药对某些病人有益,但不能排除低钾血症或高钾血症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肾衰和糖尿病患者,更易出现高钾血症。需要时监测血钾、心电图,必要时重新调整治疗。8.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剂:在先前存在缺钠的情况下(特别见于肾动脉狭窄时),吲达帕胺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存在引起突发低血压和/或急性肾衰的危险性。在原发性高血压,先前应用利尿剂治疗可能导致缺钠,必须注意:(1)在应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前,停用利尿剂3天;必要时可重新开始应用排钾利尿剂。(2)或在给予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时,采用低起始剂量,逐渐增加剂量。在充血性心衰病人,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起始量应很小,可在减少排钾利尿剂的剂量后进行。对于应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所有病人,在第1周时都要监测肾脏功能(血肌酐)。9.引起扭转性室速的抗心律失常药物:la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奎尼丁、二氢奎尼丁、双异丙吡胺),乙胺碘呋酮,溴苄铵,索他洛尔:扭转性室速(低血钾、心动过缓及先前存在的QT间期延长为诱发因素)。预防低钾血症,必要时予以纠正;监测QT间期。在扭转性室速发作时,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而用起搏器治疗)。10.二甲双胍:利尿剂(特别是髓袢利尿剂)所诱发的功能性肾功能不全,能够激发二甲双胍引起的乳酸性酸中毒。血肌酐水平在男性超过15mg/L、(135μmol/L),在女性超过12mg/L(110μmol/L)时,不要应用二甲双胍。11.碘造影剂:在利尿剂造成的脱水情况下,碘造影剂增加急性肾衰的危险性,特别是应用大剂量时。在给予碘化合物前,可以先进行补液治疗。12.丙咪嗪抗抑郁药(三环类抗抑郁药)、精神安定药:增强抗高血压作用,增加直立性低血压的危险性(协同作用)。13.钙盐:尿中排钙减少导致高血钙的危险。14.环孢霉素:在不增加循环中环孢霉素水平、甚至在没有水/钠缺失的情况下,ACE抑制剂仍存在使血肌酐升高的危险性。15.皮质激素、替可克肽(全身途径):降低吲达帕胺抗高血压疗效(由于皮质激素造成的水/钠潴留)。【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一般原则为妊娠妇女应避免使用噻嗪和相关利尿剂,绝不能用其治疗妊娠性生理水肿。利尿剂可造成胎盘缺血,具有引起胎儿营养不良的危险。哺乳期:不提倡哺乳时应用此药,因为药物可能进入乳汁。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