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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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曲林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培哚普利叔丁胺盐4mg、吲达帕胺1.25mg、赋形剂适量于一片90mg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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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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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08 |
国药准字H20051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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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
原发性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培哚普利不能完全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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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一般情况下,起始量可用25mg,一日1次,以后每周逐渐增加,最高至50mg,一日3次。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服用一片本品,最好在清晨餐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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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 2.肝肾功能障碍。 3功能性痉挛状态。 4关节病变及外伤后肌痉挛。 535岁以上及应用雌激素的妇女。 |
与本品相关:服用培哚普利可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轴而使吲达帕胺所致的失钾减少。服用本品的4%患者出现低钾血症(钾离子水平<3.4mmol/L)。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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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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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遗留的痉挛性肌张力增高状态,如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多发性脑血管硬化等。 |
原发性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培哚普利不能完全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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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丹曲林钠是一种直接作用于骨骼肌的肌松剂。其主要作用部位是骨骼肌的肌浆网,通过抑制肌浆网释放钙离子而减弱肌肉收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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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2.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及肝病史慎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血压患者慎用;4. 高钾血症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血压、肾功能和血钾水平;6. 避免与钾盐、保钾利尿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