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2.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维拉帕米。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E)-2-丁烯二酸盐(2:1)分子式:C28H31NO4·1/2C4H4O4分子量:766.97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
Merck KGaA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77 |
注册证号H201006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2.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
用法用量 |
1 心绞痛:每日一次,每次一粒(180mg)。 2 原发性高血压:每日一次,每次一粒(180mg)。 |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 |
|
副作用 |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4II或III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宰分级的定义如下: 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 常见(发生串低于1/1O) 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 罕见(发生率低于1/1OOO) 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 神经系统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 常见:眩晕、头痛。 不常见:抑郁、失眠。 罕见:多梦、幻觉。 眼部 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使用隐形眼镜的患者应注意)。 很罕见:结膜炎 耳和迷路系统 罕见:听觉损害。 心脏 很常见:心动过缓(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见:心力衰竭加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不常见: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心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 血管 常见:肢端冷堪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压。 不常见:直立型低血压。 呼吸道 不常见: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罕见:过敏性鼻炎。 胃肠道 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不常见:肌肉无力、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上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仅用于明确需要且对胎儿无损害的孕妇。维拉帕米可分泌乳汁,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长,并且必须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一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2.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
成分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2.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
药理作用 |
1盐酸维拉帕米为钙离子拮抗剂。通过调节心肌传导细胞、心肌收缩细胞以及动脉血管平滑肌细胞细胞膜上的钙离子内流,发挥其药理学作用,但不改变血清钙浓度。 2盐酸维拉帕米扩张心脏正常部位和缺血部位的冠状动脉主干和小动脉,拮抗自发的或麦角新碱诱发的冠状动脉痉挛,增加了冠状动脉痉挛病人心肌氧的递送,解除和预防冠状动脉痉挛;维拉帕米减少总外周阻力,降低心肌耗氧量。可用于治疗变异型心绞痛和不稳定型心绞痛。 3维拉帕米减少钙离子内流,延长房室结的有效不应期,减慢传导,可降低慢性心房颤动和心房扑动病人的心室率;减少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发作的频率。通常维拉帕米不影响正常的窦性心率,但可导致病窦综合症病人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维拉帕米不改变正常心房的动作电位或室内传导时间,但它降低被抑制的心房纤维去极化的振幅、速度以及传导的速度,可能缩短附加旁路通道的前向有效不应期,加速房室旁路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的心室率,甚至会诱发心室颤动。 4维拉帕米通过降低体循环的血管阻力产生降低血压作用,一般不引起体位性低血压或反射性心动过速。 5维拉帕米减轻后负荷,抑制心肌收缩,可改善左室舒张功能。在心肌等长或动力性运动中,维拉帕米不改变心室功能正常病人的心脏收缩功能。器质性心脏疾病的病人,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被降低后负荷的作用抵消,心脏指数无下降。但在严重左室功能不全的病人(例如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或服用β受体阻滞剂或其它心肌抑制药物的病人,可能出现心功能恶化。 6动物试验提示维拉帕米的局部麻醉作用,是普鲁卡因等摩尔的1.6倍。在人体该作用及剂量尚不清楚。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维拉帕米无致癌性。艾姆斯试验证实维拉帕米无致突变性。Beagle狗长期服用维拉帕米≥30mg/Kg/d,导致透镜状和/或缝线状改变,≥62.5mg/Kg/d时引起症状明显的白内障。人类尚未有因服用维拉帕米而促使白内障形成的报道。雌性鼠未见损害生殖力。对人类的生殖力影响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