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改善冠心病的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和心律失常以及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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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果糖二磷酸钠。 分子式:C6H11O12P2Na3 分子量:406.06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美他尼。化学名称:3-丁氨基-4-苯氧基-5-磺酰基苯甲酸。分子量:C17H20N205S分子式:36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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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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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86 |
国药准字H4502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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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改善冠心病的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和心律失常以及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月囟水肿等。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8.对某些呋塞米无效的病例仍可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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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50~100ml,每日1~2次,最大量200ml/日,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分钟4~7ml,或遵医嘱,伴有心力衰竭时,剂量减半。 |
1.成人治疗水肿性疾病或高血压,口服起始每日0.5~2mg,必要时每隔4~5小时重复,最大剂量每日可达10~20mg。也可间隔用药,即隔1~2日用药1日。2.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0.01~0.02mg/kg,必要时4~6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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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高磷酸血症,肾功能衰竭者禁用。 |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甚至心脏骤停)、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偶见未婚男性遗精和阴茎勃起困难。大剂量时可发生肌肉酸痛、胸痛。对糖代谢的影响可能小于呋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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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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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 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延缓胎儿生长和骨化,流产和胎仔死亡率升高。2.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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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改善冠心病的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和心律失常以及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月囟水肿等。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8.对某些呋塞米无效的病例仍可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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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存在于体内的糖代谢中间产物,它通过调节糖代谢中若干酶的活性产生药理作用。外源性1,6-二磷酸果糖可提高细胞内三磷酸腺苷和磷酸肌酸的浓度、促进钾离子内流、增加红细胞内二磷酸甘油酸的含量、抑制氧自由基和组织胺释放等多种药理作用,能减轻机体因缺血、缺氧造成的损害,尤其是对缺血性心脏病更显出良好的保护作用。急性毒性试验表明,以0.4和0.6g/kg/min的速度静脉输注FDP,实验鼠与实验兔的致死量分别为5.0g/kg和5.8g/kg。急性毒性反应似乎和大剂量FDP水解后造成大量无机磷进入体循环所致毒性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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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者应予监测血磷。 2宜单独使用,勿溶入其它药物,尤其忌溶于碱性溶液和钙盐中。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定期监测血钾水平;4. 避免与保钾利尿剂合用;5. 监测血压变化;6. 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