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消肿。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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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冬凌草。辅料为淀粉。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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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阳市华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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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059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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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消肿。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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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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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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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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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消肿。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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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少数人于服药后有轻度腹胀,肠鸣及大便增加,一般不需处理,减少药物用量即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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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用于咽炎、扁桃体炎之轻症,凡体温高、扁桃体化脓者慎用。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它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