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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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硝苯地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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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省万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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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713 |
国药准字H2005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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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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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一日0.12g。 |
口服。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1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儿童和青少年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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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急性期(80日内)禁用。 2,孕妇、儿童禁用。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组(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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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服用本品后,其半衰期延长,Cmax与AUC提高,注意从最低剂量开始服用,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美卡素在妊娠的妇女中的使用没有足够的资料。在动物中的研究表明有生殖毒性(见临床前安全性数据),对于人类的潜在的危险未知。动物研究并不显示致畸作用,但是有胎仔毒性。因此,作为一个防范措施,替米沙坦最好在怀孕的第1个3个月不应使用。事先在计划怀孕时,改用一个合适的替代治疗。中晚期妊娠时,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损伤正在发育的胎儿甚至导致胎儿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中晚期妊娠。当发现怀孕时应尽早停用本品。哺乳期使用尚不清楚替米沙坦是否经乳汁分泌,因此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女性。儿童用药:由于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不建议1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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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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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钙离子内流阻滞剂或慢通道阻滞剂,阻滞钙离子经过心肌或血管平滑肌细膜面的通道而进入细胞内,由此引起周身血管,包括冠状动脉的血管张力减低而扩张,因而可以降低血压。增加冠状动脉的血供。另一方面,能抑制心肌收缩,使心肌做功减低,氧需减少,缓解心绞痛。治疗用量时对窦房结与房室结功能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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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 2.低血压患者慎用; 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可能引起低血压,应监测血压;5.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