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症等)引起的四肢溃疡及微小血管循环障碍引起的四肢静息疼痛,改善心脑血管微循环障碍。2.脏器移植术后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后血管内的血栓形成。3.动脉导管依赖性先天性心脏病,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待时机手术治疗。4.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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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前列腺素E1。辅料:精制大豆油、精制卵磷脂、浓甘油、油酸、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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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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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23 |
国药准字H1302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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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症等)引起的四肢溃疡及微小血管循环障碍引起的四肢静息疼痛,改善心脑血管微循环障碍。2.脏器移植术后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后血管内的血栓形成。3.动脉导管依赖性先天性心脏病,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待时机手术治疗。4.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1. 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 耳鸣,脑晕。 3. 偏头痛预防。 4. 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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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一次,1-2ml(前列地尔5-10μg)+10ml生理盐水(或5%的葡萄糖)缓慢静注,或直接入小壶缓慢静脉滴注。 |
1. 包括椎基地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每日10~20mg,2~8周为1疗程。2. 特发性耳鸣者,10mg,每晚1次,10天为一个疗程。3. 间歇性跛行,每日10~20mg。4. 偏头痛预防,5~10mg,每日2次。5. 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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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严重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 2.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 3.既往对本制剂有过敏史的患者。1.严重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2.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3.既往对本制剂有过敏史的患者。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③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 中容易发生。 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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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用药,推荐输注速度为5ng/kg/min。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FDA妊娠药物分级: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止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无特殊提示,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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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症等)引起的四肢溃疡及微小血管循环障碍引起的四肢静息疼痛,改善心脑血管微循环障碍。2.脏器移植术后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后血管内的血栓形成。3.动脉导管依赖性先天性心脏病,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待时机手术治疗。4.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1. 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 耳鸣,脑晕。 3. 偏头痛预防。 4. 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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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是以脂微球为药物载体的静脉注射用前列地尔制剂,由于脂微球的包裹,前列地尔不易失活,且具有易于分布到受损血管部位的靶向特性,从而发挥本品扩张血管、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 2.另外,本品还具有稳定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 |
本品是一种钙通道阻断剂。能防止因缺血等原因导致的细胞内病理性钙超载而造成的细胞损害。本品具有:1缓解血管痉挛,对血管收缩物质引起的持续性血管痉挛有持久的抑制作用,尤其对基底动脉和颈内动脉明显,其作用比脑益嗪强15倍;2前庭抑制作用,能增加耳蜗小动脉血流量,改善前庭器官循环;3抗癫痫作用,本品可阻断神经细胞的病理性钙超载而防止阵发性去极化,细胞放电,从而避免癫痫发作;4保护心肌,明显减轻缺血性心肌损害;5氟桂利嗪尚有改善肾功能之作用,可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另外本品还有抗组织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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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述患者慎用本品: (1)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有报告可加重心功能不全的倾向。 (2)青光眼或眼压亢进的患者,有报告可使眼压增高。 (3)既往有胃溃疡合并症的患者,有报告可使胃出血。 (4)间质性肺炎的患者,有报告可使病情恶化。 2.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微小血管循环障碍的患者。由于本药的治疗是对症治疗,停止给药后,有再复发的可能性。 3.给药时注意: (1)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减慢给药速度,停止给药等适当措施。 (2)本制剂与输液混合后在2小时内使用。残液不能再使用。 (3)不能使用冻结的药品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 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