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也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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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拉塞米,化学名为:1-异丙基-3-[(4–间甲苯氨基-3-吡啶基)磺酰基]脲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伊伐布雷定。化学名称:3-(3-{[((7S)-3,4-二甲氧基双环[4.2.0]辛-1,3,5-三烯-7-基)甲基]甲氨基}丙基)-1,3,4,5-四氢-7,8-二甲氧基-2H-3-苯并氮杂卓-2-酮,盐酸盐分子式:C27H36N2O5·HCl分子量: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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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
LES LABORATOIRES SERVIER IND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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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75 |
注册证号H2015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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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也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75次/分钟、伴有心脏收缩功能障碍的NYHAⅡ~Ⅳ级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与标准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或者用于禁忌或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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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及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以后根据病情调整剂量,一般每日最高不超过200mg。肝硬化腹水: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保钾利尿剂同时服用。原发性高血压:一般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在4周之内没有达到足够的降压效果,可以加量到10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降压效应仍不充分,应加用其他降压药物。 |
口服,一日两次,早、晚进餐时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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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肾功能衰竭无尿患者,肝昏迷前期或肝昏迷患者,对本品及磺酰脲类过敏患者,低血压、低血容量、低钾或低钠血症患者,严重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本品。 |
总体安全性信息。已有近45000例患者参与本品的临床研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闪光现象(光幻视)和心动过缓,为剂量依赖性,与伊伐布雷定的药理学作用有关。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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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应慎用本品。早产儿服用另一种髓袢利尿剂后,观察到因动脉导管未闭和透明膜病引起的水肿,偶尔与肾钙化作用有关,结石有时在X线片中几乎看不见,但有时呈鹿角形填充在肾盂中。有一些结石可以自行消失,氯噻嗪在与其他髓袢利尿剂合用后高尿钙症的发生率下降。其他患有透明膜病的早产儿服用另一种髓袢类利尿剂后,持续性动脉导管未闭的风险增加,可能与前列腺素E介导作用有关。未对此类患者使用本品进行过研究。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本品对大鼠的剂量至5mg/kg/天(以mg/kg和体表面积计,剂量分别相当于人用20mg剂量的15倍和10倍)、对兔子的剂量至1.6mg/kg/天(以mg/kg和体表面积计,剂量分别相当于人用20mg剂量的5倍和1.7倍)未发现胚胎毒性或致畸作用,兔子和大鼠的剂量分别增加4倍和5倍以上时,胎儿和母体的毒性包括平均体重下降、吸收胎增加、胎儿骨化延迟。 由于未在孕妇中进行过充分的对照试验,且对动物的生殖毒性试验结果并不总能预示对人体的反应,故孕妇服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 2.哺乳期妇女: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能在人乳汁中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可在人乳汁中分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在美国进行本品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老人。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特别警告心率的测定:鉴于心率可能随时间大幅波动,因此在开始使用伊伐布雷定进行治疗前,或者对已经使用伊伐布雷定的患者调整剂量时,都应考虑连续心率测定、心电图或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的结果,以明确静息心率。这也适用于心率较慢的患者,特别是心率下降至50次/分钟以下或者接受剂量下调的患者(见【用法用量】)。心律失常:伊伐布雷定对心律失常没有预防或治疗作用,对快速性心律失常(例如室性或者室上性心动过速)无效。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心房颤动患者或其他窦房结功能受影响的心律失常患者。接受伊伐布雷定治疗的患者发生心房颤动的风险增加(见【不良反应】)。在伴随使用胺碘酮或者强效I类抗心律失常药的患者中,心房颤动较为常见。建议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进行心房颤动(持续性或者突发性)的常规临床监测,如果有临床指征(例如出现心绞痛恶化、心悸、脉博异常),还应进行心电图监测。应告知患者心房颤动的体征和症状,并建议患者出现这些体征和症状时与医生联系。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生心房颤动,应慎重权衡继续使用伊伐布雷定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对于伴有室内传导障碍(左束支传导阻滞,右束支传导阻滞)和心室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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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也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75次/分钟、伴有心脏收缩功能障碍的NYHAⅡ~Ⅳ级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与标准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或者用于禁忌或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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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磺酰脲吡啶类利尿药,其作用于亨利氏髓袢升支粗段,抑制Na+/K+/2Cl-载体系统,使尿中Na+、K+、Cl-和水的排泄增加,但对肾小球滤过率、肾血浆流量或体内酸碱平衡无显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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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血电解质(特别是血钾)、血糖、尿酸、肌酐、血脂等。 2.本品开始治疗前排尿障碍必须纠正,特别对老年病人或治疗刚开始时要仔细监察电解质和血容量的不足和血液浓缩的有关症状。 3.肝硬化腹水患者应用本品进行利尿时,应住院进行治疗。这些病人如利尿过快,可造成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 4.本品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与保钾药物一起使用可防止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 5.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排尿困难,使用本品尿量增多可导致尿潴留和膀胱扩张。 6.在刚开始用本品治疗或由其它药物转为使用本品治疗或开始一种新的辅助药物治疗时,个别人警觉状态受到影响(如在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时)。 |
1. 避免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2. 避免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3. 避免与钙通道阻滞剂合用;4. 避免与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5. 避免与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6. 避免与影响心脏传导的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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