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2.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3.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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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为维生素E。辅料为精炼食用植物油。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维生素A50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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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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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521 |
国药准字H3102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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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2.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3.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用于预防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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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男性成人10mg(16.7U),女性成人8mg(13U),孕妇10mg(16.7U),乳母11~12mg(18~20U)。上述剂量正常膳食中均可供给。(2)维生素E缺乏:治疗用量随缺乏程度而异。常用量:成人一次10~100mg,一日2~3次。2.儿童:(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初生~3岁3~6mg(alpha-TE以下同,5~10U),4岁~10岁7mg(11.7U)。(2)维生素E缺乏:小儿每日1mg/kg,早产儿一日15~20mg。慢性胆汁郁积婴儿每日口服水溶性维生素E制剂15~25mg。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2-6岁儿童一次1粒,一日1次,连续服用不超过10日。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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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维生素A过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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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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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2.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3.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用于预防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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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抗衰老、保护皮肤,还能增强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具有促进生长、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正常功能的作用,并参与视紫红质的合成,增强视网膜感光力;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A缺乏时,则生长停止,骨骼成长不良,生殖功能衰退,皮肤粗糙、干燥,角膜软化,并发生干燥性眼炎及夜盲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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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而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患者慎用。3.缺铁性贫血患者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 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不能长期、大剂量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