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2.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3.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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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为维生素E。辅料为精炼食用植物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结构式:分子式:C27H44O2分子量:4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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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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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521 |
国药准字H2001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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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2.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3.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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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男性成人10mg(16.7U),女性成人8mg(13U),孕妇10mg(16.7U),乳母11~12mg(18~20U)。上述剂量正常膳食中均可供给。(2)维生素E缺乏:治疗用量随缺乏程度而异。常用量:成人一次10~100mg,一日2~3次。2.儿童:(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初生~3岁3~6mg(alpha-TE以下同,5~10U),4岁~10岁7mg(11.7U)。(2)维生素E缺乏:小儿每日1mg/kg,早产儿一日15~20mg。慢性胆汁郁积婴儿每日口服水溶性维生素E制剂15~25mg。 |
口服:成人,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每次0.5m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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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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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给小儿服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血清钙值,尿中钙/铬比值等,同时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关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的生理机能低下,要注意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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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2.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3.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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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抗衰老、保护皮肤,还能增强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 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b(TGF-b)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 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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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而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患者慎用。3.缺铁性贫血患者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5.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