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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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鲑降钙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维生素B1 0.3毫克、维生素B2 0306毫克、维生素B6 0.0毫克、烟酰胺0.3毫克、泛酸钙0.03毫克。辅料为:苯甲酸钠、橙皮酊、枸橼酸、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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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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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61 |
国药准字H44024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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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 |
用于预防和治疗B族维生素缺乏所致的厌食、营养不良、脚气病、糙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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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下或肌内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次50~100IU或隔日100IU,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入钙和维生素D。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5~10IU,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100IU。 |
口服。一次2.5-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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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大剂量服用可出现烦躁、疲倦、食欲缺乏等。2.偶见皮肤潮红、瘙痒。3.尿液可能呈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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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未确定,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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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 |
用于预防和治疗B族维生素缺乏所致的厌食、营养不良、脚气病、糙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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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钙代谢调节剂,降钙素是由甲状腺细胞分泌的多肽激素,具有抑制破骨细胞的活性,从而抑制骨盐溶解,阻止钙由骨释出,由于骨骼对钙的摄取仍在进行,因而可降低血钙。 |
本品所含维生素B1是糖代谢所需辅酶的重要组成成份,维生素B2为组织呼吸所需的重要辅酶组成成份。烟酰胺为辅酶I及II的组分,是脂质代谢、组织呼吸的氧化作用所必需。维生素B6为多种酶的辅基,参与氨基酸及脂肪的代谢。泛酸钙为辅酶A的组分,参与糖、脂肪、蛋白质的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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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