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预防和治疗,如维生素B1缺乏所致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亦用于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2.全胃肠道外营养或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良时维生素B1的补充。3.下列情况时维生素B1的需要量增加:妊娠或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血液透析、长期慢性感染、发热、重体力劳动、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损害、酒精中毒伴肝硬化)、小肠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腹泻、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回肠切除)及胃切除后。4.大量维生素B1对下列遗传性酶缺陷病可改善症状:亚急性坏死性脑脊髓病(Leigh病)、支链氨基酸病,乳酸性酸中毒和间歇性小脑共济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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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维生素B11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蔗糖、药用硫酸钙、枸橼酸、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已烯-1-基}2顺-4反-6反-8反-壬四烯酸。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0H28O2,分子量为3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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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世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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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231 |
H20110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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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预防和治疗,如维生素B1缺乏所致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亦用于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2.全胃肠道外营养或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良时维生素B1的补充。3.下列情况时维生素B1的需要量增加:妊娠或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血液透析、长期慢性感染、发热、重体力劳动、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损害、酒精中毒伴肝硬化)、小肠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腹泻、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回肠切除)及胃切除后。4.大量维生素B1对下列遗传性酶缺陷病可改善症状:亚急性坏死性脑脊髓病(Leigh病)、支链氨基酸病,乳酸性酸中毒和间歇性小脑共济失调。 |
本品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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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预防用量:推荐膳食中每日摄入维生素B1量,男性青年及成人1.2~1.5mg,女性青年及成人1~1.1mg,孕妇1.5mg,乳母1.6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需要量。(2)治疗用量:①成人脚气病(轻型或重型维持量),一次5~10mg,一日3次;维生素B1缺乏症,一次5~10mg,一日3次,至症状改善;②妊娠期由于维生素B1缺乏而致神经炎:一日5~10mg。③嗜酒而致维生素B1缺乏:一日40mg。2.儿童:(1)预防用量:推荐膳食中每日摄入维生素B1量,出生至3岁婴儿0.3~0.7mg,4~6岁小儿0.9mg,7~10岁小儿1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需要量。(2)治疗用量:①小儿脚气病(轻型):一日10mg。②维生素B1缺乏症:一日10~50mg,分次服。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每晚睡前涂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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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 2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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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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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预防和治疗,如维生素B1缺乏所致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亦用于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2.全胃肠道外营养或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良时维生素B1的补充。3.下列情况时维生素B1的需要量增加:妊娠或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血液透析、长期慢性感染、发热、重体力劳动、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损害、酒精中毒伴肝硬化)、小肠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腹泻、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回肠切除)及胃切除后。4.大量维生素B1对下列遗传性酶缺陷病可改善症状:亚急性坏死性脑脊髓病(Leigh病)、支链氨基酸病,乳酸性酸中毒和间歇性小脑共济失调。 |
本品适用于局部寻常痤疮、粉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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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B1结合三磷酸腺苷形成维生素B1焦磷酸盐(二磷酸硫胺,辅羧酶),是碳水化合物代谢时所必需的辅酶;维生素B1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缺乏时胆碱酯酶活性增强,乙酰胆碱水解加速,致神经冲动传导障碍,影响胃肠、心肌功能。 |
本品可促进表皮细胞更新,调节表皮细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质层细胞松解而容易脱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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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大剂量应用时,测定血清茶碱浓度可受到干扰,测定尿酸浓度可呈假性增高,尿胆原可呈假阳性。2.治疗Wernicke脑病注射葡萄糖前,应先应用维生素B1。3.维生素B1一般可由正常食物中摄取,较少发生单一维生素B1缺乏。如有缺乏症状表现,使用复合维生素B制剂较宜。 |
1.对本品及阿维A酯、异维A酸或其他维生素A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2.皮肤晒伤者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有的需治疗2-3周才能见效,一般需在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 5.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开始治疗时可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