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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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多种维生素。每瓶中组分为:维生素B13.0mg;维生素B23.6mg;烟酰胺40mg;维生素B64.0mg;泛酸15mg;维生素C100mg;生物素60?g;叶酸0.4mg;维生素B125.0?g;甘氨酸300m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5mg;对羟基苯甲酸甲酯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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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利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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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876 |
国药准字H20055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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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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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
静脉滴注。成人和体重10kg以上儿童,每日一瓶;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每日十分之一瓶。在无菌条件下,在配伍性得到保证时本品可用下列溶液10ml加以溶解。1 复方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供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使用)。2 复方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Ⅰ)(供十一岁以下儿童使用)。3 脂肪乳注射液。4 无电解质的葡萄糖注射液。5 注射用水。用上述方法1、2或3配制的混合液须加入脂肪乳注射液后再经静脉输注,而用方法4或5配制的混合液可加入脂肪乳注射液中也可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经静脉输注。本品溶解后应在无菌条件下立即加入输液中,并在24小时内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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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有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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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同用法用量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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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系肠外营养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满足成人和儿童每日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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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本品是静脉营养的一部分,用以补充每日各种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使机体各有关生化反应能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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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玻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某些高敏病人可发生过敏反应。本品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新生儿及体重不满10kg的儿童,需按体重计算给药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