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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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化学名称:(4-氨基-1-羟基亚丁基)二膦酸单钠盐三水合物。 |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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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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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996 |
国药准字H2005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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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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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因为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品的吸收(见[药物相互作用])。为尽快将药物送至胃部,降低对食道的刺激,本品应在清晨用一满杯白水送服,并且在服药后至少30分钟之内和当天第一次进食前,病人应避免躺卧。本品不应在就寝时和清早起床前服用,否则会增加发生食道不良反应的危险(见[注意事项])。如食物中摄入不足,所有骨质疏松患者都应补充钙和维生素D(见[注意事项])。老年患者或伴有轻至 |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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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导致食管排空延迟的食管异常,例如狭窄或驰缓不能 *不能站立或坐直至少30分钟者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低钙血症(见[注意事项]) |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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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在儿童中做过研究,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在孕妇中做过研究,孕妇不宜使用。 未在哺乳妇女中做过研究,不应用于这类病人。 老人注意事项: 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本品有年龄相关性的治疗和安全性方面的差异,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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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脊骨压缩性骨折)。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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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本品为肠道外营养的一个组成部分,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可在体内分解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其特性可经由肠外营养输液补充谷氨酰胺。本双肽分解释放出的氨基酸作为营养物质各自储存在身体的相应部位并随机体的需要进行代谢。对可能出现体内谷氨酰胺耗减的病症,可应用本品进行肠外营养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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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为了便于将本品送至胃部从而降低对食管的刺激,应指导病人用一满杯水吞服药物,并且在至少30分钟内及在当天第一次进食之前不要躺卧。病人不应该咀嚼或吮吸药片,以防口咽部溃疡。应特别指导病人在就寝前或清早起床前不要服用本品。应该告诉病人,若不遵医嘱就可能增加出现食管问题的危险性。应该告诉病人,如果发生食管疾病的症状(如吞咽困难或疼痛、胸骨后疼痛或新发胃灼热或胃灼热加重),应该停用本品并请医生诊断治疗。 |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5.本品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贮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