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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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富马酸亚铁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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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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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291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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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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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小儿一次半片,一日3次。含服或嚼服。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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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不伴缺铁的其他贫血(如地中海性贫血)。 2;;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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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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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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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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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应用铁剂后,血清结合转铁蛋白或铁蛋白增高,大便隐血试验阳性;前者易导致漏诊,后者则与上消化道出血相混淆。2.下列情况慎用:1.酒精中毒;2.肝炎;3.急性感染;4.肠道炎症如肠炎,结肠炎,憩室炎及溃疡结肠炎;5.胰腺炎;6.消化性溃疡。3..用药期间需定期做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血红蛋白测定;2.网织红细胞计数;3.血清铁蛋白及血清铁测定。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