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阴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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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α-D-半乳辛吡喃糖苷-2-磷酸酯。分子式:C18H33ClN2O8PS分子量:504.96 |
本品为半合成青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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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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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94 |
国药准字H20073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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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阴道炎。 |
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泌尿道、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妇科、产科感染,恶性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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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每日一次,于晚上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0.1g(1片)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天。或遵医嘱。 |
加入适量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成人一日6~10g,严重病例可增至10~16g,一般分2~4次滴注。儿童按体重一日75mg/kg,婴儿及新生儿按体重一日100mg/kg,分2~4次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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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克林霉素、林可霉素或本品其它组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有局限性肠炎、溃疡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病史者禁用。 |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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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缺乏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应权衡利害关系后决定是否使用本品,一般不宜使用。2.哺乳期妇女若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临床上没有足够的病例证明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制剂在65岁以上老人和年轻人之间是否有差异。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少量哌拉西林可自母乳中排泄,使婴儿致敏,出现腹泻、念珠菌感染和皮疹,故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应适当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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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阴道炎。 |
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泌尿道、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妇科、产科感染,恶性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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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克林霉素磷酸酯为化学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体内后迅速被水解为克林霉素发挥抗菌活性。体外试验表明,克林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有活性:1需氧革兰氏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菌株)、链球菌(粪肠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2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属:拟杆菌属(含脆弱拟杆菌群和产黑素拟杆菌群)和梭杆菌。3厌氧革兰氏阳性不产芽孢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细菌属和放线菌属。4厌氧和微需氧的革兰氏阳性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微需氧链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属。 |
本品为半合成青霉素,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均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与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奈替米星合用时可产生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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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2.月经期病人不宜使用本品,可在月经干净后使用。3.在使用本品期间应避免房事,同时避免冲洗阴道。4.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药就医。5.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它药物,在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也过敏。也可能对青霉素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3.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适当降低用量。4.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5.对诊断的干扰:(1)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2)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3)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6.应用大剂量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钠。7.静脉滴注时注意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