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台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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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钾。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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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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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64 |
国药准字Z34020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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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台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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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一日100~150mg(4~6粒);症状较轻者一日75~100mg(3~4粒),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一日50~150mg(2~6粒),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一日200mg(8粒),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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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它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2.有消化道溃疡禁用; 3.儿童不推荐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孕妇禁用。 2虚证痛经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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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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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台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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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起效较快,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解热作用。本品无蓄积作用。 |
1镇痛镇静作用:小鼠热板法、温水浴甩尾法、大鼠醋酸扭体法和缩宫素致小鼠扭体法试验,显示本品有一定的镇痛作用,小鼠自主活动和小鼠戊巴比妥钠睡眠时间影响试验、小鼠尾悬吊法实验,显示本品有一定的镇静作用。 2抗溃疡,抑制胃液分泌等作用。 3增加冠脉流量,减慢心率、降血压,耐缺氧等作用:小鼠耳廓微循环实验可见本品能使微血管管径增长,毛细血管网交叉点数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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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3)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 (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尿酸含量升高。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