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台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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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钾。 |
为维生素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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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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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64 |
国药准字H1402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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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台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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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一日100~150mg(4~6粒);症状较轻者一日75~100mg(3~4粒),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一日50~150mg(2~6粒),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一日200mg(8粒),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25-100μg(1-4片)或隔日50-200μg(2-8片),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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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它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2.有消化道溃疡禁用; 3.儿童不推荐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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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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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台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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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起效较快,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解热作用。本品无蓄积作用。 |
本品为抗贫血药。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5-甲基四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缺乏时,导致DNA合成障碍,影响红细胞的成熟。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此作用关系到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及维持有髓神经纤维功能完整,维生素B12缺乏症的神经损害可能与此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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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3)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 (4)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尿酸含量升高。 |
1.利伯病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3.神经系统损伤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情。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