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脆弱类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牙龈卟啉菌、厌氧消化链球菌、产黑色素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致的轻、中度牙周炎及冠周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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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硝唑。 |
奥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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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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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761 |
国药准字H2004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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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脆弱类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牙龈卟啉菌、厌氧消化链球菌、产黑色素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致的轻、中度牙周炎及冠周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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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腔局部含用,每次1片,每次口腔滞留时间为20~30分钟,每日4次,连用3~6天。或遵医嘱。 |
1-2次/天;1粒/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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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以及有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对本品或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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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同成人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同成人用法用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本品无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然而,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对照研究,因此除绝对需要外,在妊娠早期或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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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脆弱类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牙龈卟啉菌、厌氧消化链球菌、产黑色素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致的轻、中度牙周炎及冠周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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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替硝唑的杀菌机制尚不十分清楚,可能是其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使其死亡。替硝唑对原生动物,如阴道毛滴虫具有活力,对溶组织内阿米巴和兰伯氏贾滴虫均有活力;对厌氧菌(包括类杆菌和其它梭形杆菌)、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梭状芽胞杆菌等亦有抑菌作用。需氧菌和兼性需氧菌如蛛网菌、丙酸杆菌和放线菌对替硝唑有耐药性。毒理研究动物试验显示替硝唑有致癌和致畸可能性。 |
奥硝唑是第三代的硝基咪唑类抗微生物药。固特主要的作用机理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下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分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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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口腔局部含化制剂,不宜口服。 2.本品在口腔内含化时,每次应滞留20-30分钟。 3.使用本品期间,禁饮含酒精的饮料。否则可能出现腹部痉挛,面部潮红等反应。 4.发生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痫、多毛性硬化症慎用。 2肝脏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