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各种关节炎,包括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及其他软组织疼痛。亦用于其他疼痛如痛经、牙痛、损伤及创伤性痛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非诺洛芬钙。其化学名称为:?-甲基-3-苯氧基-苯乙酸钙二水合物。 分子式:C30H26CaO6·2H2O 分子量:558.64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安阳市第一制药厂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02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各种关节炎,包括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及其他软组织疼痛。亦用于其他疼痛如痛经、牙痛、损伤及创伤性痛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 1 抗风湿:每次0.3~0.6g,依病情轻重每天服3~4次。 2 镇痛(轻至中等度疼痛或痛经):每次0.2g,每4~6小时一次。成人一日最大限量为3.2g。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对该药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障碍者禁用。 3、阿司匹林及其它非甾体类消炎止痛药诱发的哮喘、鼻炎、风疹等患者禁用该药。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没有相关安全性和剂量参考研究,不建议该药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在乳汁中仅有微量排出,孕妇及乳母用药问题尚缺乏资料。 |
|
|
成分 |
适用于各种关节炎,包括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及其他软组织疼痛。亦用于其他疼痛如痛经、牙痛、损伤及创伤性痛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亦为苯丙酸衍生物,属非甾体抗炎药;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因此减轻组织充血、肿胀、降低周围神经痛觉的敏感性。它通过下丘脑体温调节中心而起解热作用。口服后1小时内起效,持续3-4小时。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出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对诊断的干扰:①因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出血时间可延长:②本品可使血钾浓度增高;③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本品可影响血T3的测定结果(假性升高)。 (3)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恢复。 (4)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5)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6)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7)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8)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9)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10)长时间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