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以及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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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洛索洛芬钠。 |
人参、茯苓、白术(麸炒)、山药、薏苡仁(炒)、莲子、白扁豆(炒)、砂仁,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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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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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69 |
国药准字Z1102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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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以及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 |
健脾,益气。用于体倦乏力,食少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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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0~120mg(1~2片)。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片)。 |
口服,一次6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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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 1.消化性溃疡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 5.对本品过敏者; 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 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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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关于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关于妊娠期给药的安全性还没有明确,因此在对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进行治疗时,仅限于治疗有利性超过危险性时才给药。 2.动物实验有关于延迟分娩及向乳汁移行、导致胚胎动脉管收缩的报道,因此妊娠晚期及哺乳期不要给药。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老年人服用安全性较高,但仍应从小剂量开始用药,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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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以及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的解热镇痛。 |
健脾,益气。用于体倦乏力,食少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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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可通过其乳汁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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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1.泄泻兼有大便不通畅,肛门有下坠感者忌服。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糖尿病严重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