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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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复方胶囊剂,每粒含氯唑沙宗,对乙酰氨基酚。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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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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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550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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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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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4次,疗程10天。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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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 2.孕婦慎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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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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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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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氯唑沙宗为中枢性肌肉松弛剂,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药两药合用有较好的镇痛协同和肌松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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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