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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处方 非医保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如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脓胸、肺脓肿、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腹腔内感染、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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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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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道凝胶
帕司烟肼片
帕司烟肼片
主要成分

克林霉素磷酸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帕司烟肼。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823

国药准字H200585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如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脓胸、肺脓肿、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腹腔内感染、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用法用量

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口服。1.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顿服。2.预防:一日按体重10~10mg/kg,顿服。

副作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一个月内的婴儿不宜使用。4岁以内儿童慎用。儿童(新生儿到16岁)应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定。因此,孕妇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利弊。2.曾有报导口服克林霉素0.15g,静脉滴注克林霉素磷酸酯0.6g时,乳汁中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克林霉素有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1.克林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难以判断是否老年人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所见到的腹泻(由艰难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病人所发生的腹泻。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严格按照儿童用法用量服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如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脓胸、肺脓肿、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腹腔内感染、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药理作用

本药为化学半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机体迅速水解为克林霉素而显示其药理活性,故抗菌谱、抗菌活性及治疗效果与克林霉素相同,但它的脂溶性及渗透性比克林霉素好,可口服也可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给药。与林可霉素相比其抗菌作用强4-8倍,吸收好,骨浓度高,且对厌氧菌感染具有良好的疗效。本药主要对革兰阳性球菌及厌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包括革兰阳性球菌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链球菌(碳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微球菌属,厌氧菌中的梭状芽孢杆菌属、拟杆菌属、梭状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杆菌、厌球菌

注意事项

1.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青霉素过敏者。2.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可产生配伍禁忌;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3.肝、肾功能损害者、胃肠疾患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抗生素相关肠炎的患者要慎用。4.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可能发生伪膜性肠炎。如出现伪膜性肠炎,先进行补充水、电解质、蛋白质;然后给甲硝唑口服,0.25g~0.5g,一日3次,无效时再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g~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定。因此,孕妇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利弊。2.曾有报导口服克林霉素0.15g,静脉滴注克林霉素磷酸酯0.6g时,乳汁中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克林霉素有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儿童用药】一个月内的婴儿不宜使用。4岁以内儿童慎用。儿童(新生儿到16岁)应用本品时,应注意肝肾功能监测。【老年患者用药】1.克林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2.克林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难以判断是否老年人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所见到的腹泻(由艰难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些病人所发生的腹泻。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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