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药,适用伴有痰液粘稠、咳痰困难的各种呼吸系统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分子式:C13H19Br2ClN2O,分子量:414.56。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30 |
国药准字H4402499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药,适用伴有痰液粘稠、咳痰困难的各种呼吸系统疾病。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一次30mg,一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一日2次; 2 儿童: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建议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1.2~1.6mg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儿童用药: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
成分 |
祛痰药,适用伴有痰液粘稠、咳痰困难的各种呼吸系统疾病。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还可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应避免同时服用强力镇咳药。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