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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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班布特罗。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4g。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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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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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26 |
国药准字H2001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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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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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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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1.一般为肠、胃部不适,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偶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中,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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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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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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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选择性的β2受体激动剂特布他林的前药,口服吸收后在酶的作用下,代谢为特布他林。特布他林主要激活支气管平滑肌的β2受体,从而使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另外,本品还具有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炎症介质的作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Wistar大鼠和Beagle犬分别连续90天经口给予本品剂量达108mg/Kg/日和34.42mg/Kg/日,动物行为、饮食、血液学、血液生化、大体解剖、主要脏器病理组织学检查等均未见毒性反应。遗传毒性:Ames试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NIH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的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本品剂量为180mg/Kg/日,连续经口给予10天,未见Wistar孕大鼠出现明显毒性反应,也未见胎仔有明显的外观及内脏、骨骼畸形。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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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变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4.妊娠、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应慎用; 5.与其它拟交感胺类药合用引起加重副作用; 6.不宜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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