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暂时性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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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化钠。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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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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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69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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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暂时性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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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天5~6次,一次1~2滴。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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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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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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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暂时性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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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缓解眼部干涩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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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眼部充血、红肿、瘙痒者应咨询医师或药师后再用; 2.本品不得作为隐形眼镜的冲洗液使用; 3.使用2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