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洛芬滴眼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普拉洛芬滴眼液
|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5mg |
|
| 剂型 | -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妥布霉素15毫克和地塞米松5毫克/5毫升。 |
| 性状 | 滴眼剂 |
|
| 生产企业 |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30682 |
H20120231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眼科手术前、后预防,治疗感染与炎症反应;严重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与化学灼伤等。 |
| 用法用量 | 滴眼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1每4至6小时一次,每次1至2滴滴入结膜囊内。在最初1-2天剂量可增加至每2小时1次。根据临床征象的改善逐渐减少用药的频度,注意不要过早停止治疗。用前摇匀。 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20毫升滴眼液 |
| 不良反应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刺激感29例(0.50%)﹑结膜充血16例(0.27%)﹑瘙痒感14例(0.24%)﹑眼睑发红/肿胀11例(0.19%)﹑眼睑炎7例(0.12%)﹑分泌物6例(0.10%)﹑流泪5例(0.09%)﹑弥漫性表层角膜炎4例(0.07%)﹑异物感3例(0.05%)﹑结膜水肿3例(0.05%)(再审查结束时)。以下的不良反应为上述调查或自我报告等所发现的。 |
1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一些因病毒感染引起的角膜和结膜疾患,眼睛分枝杆菌感染,眼部的真菌感染; 2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3角膜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 |
|
| 儿童用药 | 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给药时的安全性尚未明确(缺少使用经验)。 |
|
| 老人用药 | 慎用。 |
|
| 药理作用 | 1肾上腺皮质激素可抑制各种因素引起的炎症反应,同时也可能延缓伤口愈合。肾上腺皮质激素会抑制人体对感染的防卫机能,若此抑制能力具有临床意义,则应考虑合并应用抗生素。地塞米松是一种作用很强的皮质激素; 2混合物中包含的抗生素成分(妥布霉素)具有抗敏感微生物的活性。试验研究显示,妥布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敏感株有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阳性及阴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链球菌和一些肺炎链球菌。 |
|
| 注意事项 | 1.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 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角膜真菌感染或产生抗药性菌株,假如二重感染发生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2对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有过敏史应小心使用本品。长期使用可能会有以下现象发生:眼压增高、视神经受损、再度感染与角膜穿孔。 3与其它氨基糖甙类可能发生交叉过敏,如过敏应中断使用并适当治疗。 4本品为混悬液,请摇匀后使用;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需换药请先咨询相关医师。 |
1.激素和抗菌药联合药物的副作用既可来自激索成分,也可来自抗菌药成分,或者二者的联合使用。没有准确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的资料。眼用妥布霉素(托百士)可出现与局部用其它氨基塘苷类抗生素类似的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局部的眼毒性和过敏反应,包括眼睑刺痒、水肿、结膜充血。这些不良反应仅在不到4%的患者中出现。与眼用的其它氨基塘苷类抗生素的不良反应类似的其它副作用尚未报道。但如果在全身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时合用眼部的妥布霉素就应该监测血清中药物的浓度。2.与激素成分有关的不良反应有:眼内压升高并可能导致青光眼、偶尔有视神经的损害、后囊下白内障形成和伤口愈合延迟。3.二重感染:在合用抗生素和激素后可能发生二重感染。长期使用激素后极易发生角膜真菌感染。对于使用激素后出现的角膜顽固性溃疡应该考虑真菌感染。由于宿主的免疫抑制也可能导致继发眼部细菌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