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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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黄连、大黄、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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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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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85 |
国药准字Z2009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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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清热泻火解毒,化淤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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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 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 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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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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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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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清热泻火解毒,化淤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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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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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