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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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罗红霉素。 |
本品为健康动物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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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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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60 |
国药准字H2005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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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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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1粒),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2粒),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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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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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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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角膜炎、沙眼、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等眼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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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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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清除半衰期(T1/2)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