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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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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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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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52 |
国药准字H1093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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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处),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壮汉球菌、大肠球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以下细菌性感染疾病: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鼻窦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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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4g。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服用,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剂量不超过1g。 |
成人每日400mg,儿童每日8mg/kg,可单次或分2次口服。儿童体重≥50kg或年龄≥12岁时用成人剂量。治疗单纯性淋病时宜400mg单剂疗法。治疗单纯性淋病时宜400mg单剂疗法。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肌酐清除率(CCr)为21~60ml/min并进行血液透析者给标准剂量的50%,即每日给药300mg;CCr≤20ml/min并进行腹膜透析者给标准剂量的50%,即每日给药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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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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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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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Ⅴ相似。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处),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壮汉球菌、大肠球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以下细菌性感染疾病: 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鼻窦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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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头孢克肟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起杀菌作用,对多数β内酰胺酶稳定,许多产青霉素酶和头孢菌素酶菌株仍对本品敏感。头孢克肟在体外和体内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如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革兰氏阴性杆菌如流感杆菌(包括产酶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酶株)、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淋球菌(包括产酶株)均具良好抗菌作用。头孢克肟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副流感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多杀巴斯德菌、普罗威登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粘质沙雷菌、异型枸橼酸菌、丙二酸盐枸橼酸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其临床有效性尚未确立。本品对葡萄菌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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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6.对本品或头孢菌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 9.高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