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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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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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菌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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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易蒙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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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mg*6粒 |
0.4g(按乳酸菌素计)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盐酸洛哌丁胺。 |
本品系脱脂牛乳经嗜酸性乳酸杆菌发酵制成的粉末。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黄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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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85 |
国药准字H19999445 |
| 作用与功效 | 止泻药。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5岁以上的儿童。——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每次不成形便后服用1粒。——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可调节每日剂量以维持每日1-2次正常大便。一般维持剂量每日1-6粒。——每日最大剂量:成人不超过8粒,儿童不超过3粒/20公斤体重。 |
嚼服。成人一次1.2~2.4克(按乳酸菌素计),一日3次。小儿一次0.4~0.8克(按乳酸菌素计),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 禁忌 | 易蒙停禁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易蒙停胶囊不宜用于5岁以下的儿童。本品为对症治疗药品,对引起腹泻的病因的治疗仍是需要的。本品不能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基本治疗。禁用于急性溃疡性结肠炎及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的病人。对应避免使用肠蠕动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一旦发生便秘、腹胀、不完全肠梗阻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
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盐酸洛哌丁胺禁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剂治疗。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阿片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肠壁的μ一阿片受体和阻止乙酰胆碱和前列腺素的释放,拮抗平滑肌收缩,而减少肠蠕动和分泌,延长肠内容物的滞留时间。本品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因此可抑制大便失禁和便急。本品具有与肠壁的高亲和力和明显的首过效应,因此几乎不进入全身血液循环。 |
本品在肠道形成保护层,阻止病原菌、病毒的侵袭;刺激肠道分泌抗体,提高肠道免疫力;选择性杀死肠道致病菌,保护促进有益菌的生长;调节肠黏膜电解质、水分平衡;促进胃液分泌,增强消化功能。 |
| 注意事项 | 1.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3.肝功能障碍患者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症状。虽然洛哌丁胺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使用仍应权衡治疗作用和可能潜在的危害,尤其在妊娠前三个月内。偶有洛哌丁胺分泌于母乳的报道,虽然其在母乳中含量很低,但哺乳妇女也应注意避免使用。 |
1.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临床前资料显示洛哌丁胺是P-糖蛋白前体,洛哌丁胺(单剂量16mg)与奎尼丁、利托那韦等P-糖蛋白抑制剂合用可导致洛哌丁胺血浆浓度增加2-3倍。在给予临床推荐剂量(日剂量2-16mg)的洛哌丁胺时,其与P-糖蛋白抑制剂的此种药动学相互作用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清楚。尚无本品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报道。 |
1.铋剂、鞣酸、药用炭、酊剂等能吸附本品,不宜合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