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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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扎司琼。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丙谷胺100mg,尿囊素55mg,西咪替丁50mg,珍珠粉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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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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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05 |
国药准字H2102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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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
用于急性胃炎(暴饮暴食、酒后、食物中毒等)、慢性胃炎、慢性十二指肠炎、消化性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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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严重者曾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故使用时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
口服。一日3次,一次1.06g(一次2片),饭后2小时服用,病情较重者睡前可加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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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丙谷胺偶有口干、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2.西咪替丁具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期间精子浓度可能降低,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3.西眯替丁偶见的不良反应有:(1)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2)喉痛热;(3)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4)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或接受抗代谢的烃基类药物或其他导致粒细胞减少的治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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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老年患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头晕等副作用,因此观察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两咪替丁能通过胎盘屏障,并能进入乳汁,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西眯替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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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
用于急性胃炎(暴饮暴食、酒后、食物中毒等)、慢性胃炎、慢性十二指肠炎、消化性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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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盐酸阿扎司琼为选择性5-HT3受体拮抗剂,对顺铂等抗癌药物引起的恶心及呕吐有明显抑制作用。动物研究表明,盐酸阿扎司琼对大鼠大脑皮质5-HT3受体亲和力比甲氧氯普胺约强410倍,为昂丹司琼的2倍,与格拉司琼基本相同。 2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本品大鼠静脉注射给药,10mg/kg和60mg/kg组动物出现进食量和体重增加,可逆性的心脏、肝脏、脑和肾上腺重量加大。狗连续静脉注射给药3个月,剂量达30mg/kg时,给药后发即刻出现呕吐和流涎等症状。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及妊娠初期给药剂量60mg/kg时,对母体动物的生殖功能及胎仔发育未见明显影响。大鼠器官形成期静脉注射剂量达100mg/kg时,出现胎盘重量(F1)减少及雄性新生鼠(F1)的肾脏及肾上腺重量增加,但对母体、胎仔(F1和F2)及新生鼠(F1)的发育和功能均未表现出明显影响。家兔静脉注射给药剂量达0.3mg/kg时,出现母体动物摄食量减少,剂量达3.0mg/kg时出现胎仔发育轻度抑制,达30mg/kg时出现胎仔死亡率轻度增加,但未出现致畸性。大鼠围产期静脉注射给药达100mg/kg时,对母体动物无明显影响,但雄性仔鼠出现肝脏重量稍减轻。动物研究结果已表明,本品可经大鼠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本品用药期间应中止授乳。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但体外培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出现染色体结构异常。 |
1.药理丙谷胺具有抗胃泌素作用,对控制胃酸和抑制胃蛋白酶的分泌效果较好,并对胃黏膜有保护和促进愈合作用,尿囊素具有保护胃黏膜、促进上皮细胞增长功能;西咪替丁为H2受体拮抗剂,能明显地抑制食物、组胺或五肽胃泌素等刺激引起的胃酸分泌,并使其酸度降低。对因化学刺激引起的腐蚀性胃炎有预防和保护作用,对应激性胃溃疡和上消化道出血也有明显疗效;珍珠粉具有解毒作用,可净化溃疡创面并在溃疡面形成持久的保护膜,减少胃酸及胃蛋白酶对溃疡面的刺激腐蚀,加速溃疡面的愈合。2.毒理研究:按寇式法计算其LD50为10277.8mg/kg。本品的毒性小于西咪替丁。与西眯替丁的毒性对照表中复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的剂量是西眯替丁片剂量的1.3倍,而死亡只大8%。这说明复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的毒性比西咪替丁的毒性有减无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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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遇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病及呼吸系统疾病患者; (2)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SLE),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肾功能损害(中度或重度)。 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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