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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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扎司琼。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ml含氢氧化铝(以AL2O3计)0.2g和氢氧化镁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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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Daewoong Pharmaceutical Co.,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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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05 |
国药准字HJ20150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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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腹部不适、胃灼热感(烧心)反酸、腹胀、恶心、呕吐、嗳气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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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严重者曾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故使用时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
本品应在餐间或睡前口服,成人每次10ml(1袋),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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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腹泻、便秘等不良反应;2.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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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老年患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头晕等副作用,因此观察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因此不推荐长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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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细胞毒类药物放疗引起的呕吐。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腹部不适、胃灼热感(烧心)反酸、腹胀、恶心、呕吐、嗳气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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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盐酸阿扎司琼为选择性5-HT3受体拮抗剂,对顺铂等抗癌药物引起的恶心及呕吐有明显抑制作用。动物研究表明,盐酸阿扎司琼对大鼠大脑皮质5-HT3受体亲和力比甲氧氯普胺约强410倍,为昂丹司琼的2倍,与格拉司琼基本相同。 2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本品大鼠静脉注射给药,10mg/kg和60mg/kg组动物出现进食量和体重增加,可逆性的心脏、肝脏、脑和肾上腺重量加大。狗连续静脉注射给药3个月,剂量达30mg/kg时,给药后发即刻出现呕吐和流涎等症状。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及妊娠初期给药剂量60mg/kg时,对母体动物的生殖功能及胎仔发育未见明显影响。大鼠器官形成期静脉注射剂量达100mg/kg时,出现胎盘重量(F1)减少及雄性新生鼠(F1)的肾脏及肾上腺重量增加,但对母体、胎仔(F1和F2)及新生鼠(F1)的发育和功能均未表现出明显影响。家兔静脉注射给药剂量达0.3mg/kg时,出现母体动物摄食量减少,剂量达3.0mg/kg时出现胎仔发育轻度抑制,达30mg/kg时出现胎仔死亡率轻度增加,但未出现致畸性。大鼠围产期静脉注射给药达100mg/kg时,对母体动物无明显影响,但雄性仔鼠出现肝脏重量稍减轻。动物研究结果已表明,本品可经大鼠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本品用药期间应中止授乳。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但体外培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出现染色体结构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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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遇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
1.如连续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患者服用用本品会导致骨软化、骨质疏松症; 3.服药后1-2小时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其可能与氢氧化铝结合而降低吸收率,影响疗效;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