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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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为尼扎替。 |
外层:黄芪、党参(米炒)、砂仁、白芍、当归(土炒)、白术(土炒)、肉桂;内层:醋延胡索、荔枝核、炮姜、炙甘草、防风、木香、盐补骨脂、煅赤石脂。辅料为聚丙烯酸树脂II、炼蜜、滑石粉、蓖麻油、乙醇、淀粉、药用炭、虫白蜡、单糖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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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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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65 |
国药准字Z44023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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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补脾益肠丸用于补中益气,健脾和胃,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泄泻症,临床表现为腹泻腹痛、腹胀、肠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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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成人一日1次,一次300mg2片,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1次,一次150mg1片,睡前口服。胃食管反流病及胃灼热症状:成人一日2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以用至12周。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按以下方案减量服用: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良性胃溃疡及胃食管反流性疾病肌酐清除率剂量20-50mlmin150mg每日1次2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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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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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清楚。建议儿童患者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须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患者无差别,有肾功能衰退的老年患者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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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补脾益肠丸用于补中益气,健脾和胃,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泄泻症,临床表现为腹泻腹痛、腹胀、肠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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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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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钱需排除胃恶性肿瘤。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4、服用本品后尿胆素原测定可呈假阳性。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感冒发热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