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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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为尼扎替。 |
白及,海螵蛸,香附,黄芪,白芍,三七,鸡内金,鸡蛋壳(炒焦),乳香,没药,百草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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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保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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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65 |
国药准字Z5302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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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主治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或见吐血、黑便;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上消化道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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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成人一日1次,一次300mg2片,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1次,一次150mg1片,睡前口服。胃食管反流病及胃灼热症状:成人一日2次,一次150mg1片,疗程可以用至12周。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按以下方案减量服用: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良性胃溃疡及胃食管反流性疾病肌酐清除率剂量20-50mlmin150mg每日1次2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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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偶尔出现咽喉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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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清楚。建议儿童患者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须停止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患者无差别,有肾功能衰退的老年患者用药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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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胃溃疡;用于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用于治疗经内镜诊断的胃食管反流病(GERD)及其引起的胃灼热(烧心)症状。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主治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或见吐血、黑便;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上消化道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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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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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钱需排除胃恶性肿瘤。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4、服用本品后尿胆素原测定可呈假阳性。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脾胃虚弱者慎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