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胆痔灵栓对比头孢克洛缓释片

3图 熊胆痔灵栓

熊胆痔灵栓

OTC甲类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熊胆痔灵栓
熊胆痔灵栓
熊胆痔灵栓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熊胆痔灵栓 熊胆痔灵栓 头孢克洛缓释片 头孢克洛缓释片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g*7枚

剂型

栓剂

主要成分

熊胆粉﹑冰片﹑煅炉甘石﹑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辅料为凡士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性状

生产企业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353

国药准字H20040402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使破溃口愈合),止痒止血。本品用于内外痔,痔漏,肠风下血(就是便血),直肠炎,肛窦炎及内痔手术止血等。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4.上颌骨周围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用法用量

外用,洗净肛门,涂布于肛门内外,一日2次。

口服,成年人常用剂量为一次375mg(一次1片),一日2次,重症患者剂量加倍。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人用药

药理作用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属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广谱抗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的作用,其作用机理与其他头孢菌素相同,主要通过抑制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本品对某些细菌的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可能对本品是敏感的。 体外和临床研究已证实本品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抗菌活性: 革兰氏阳性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本品对抗甲氧西林钠的葡萄球菌无效。 革兰氏阴性菌: 流感嗜血杆菌(仅针对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周皮肤渗液较多或糜烂明显者不宜使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青霉素过敏者应慎用。 2.对于肾功能轻度不全者,可不减用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或完全丧失者,应降低用量。 3.长期应用可致菌群失调,还可引起继发性感染。 4.青霉素系列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慎用;本人、双亲、兄弟有支气管哮喘,发疹,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5.临床检验值有时会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有时会出现尿糖假阳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浮肿等):给药时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即终止给药,并予适当的处置。 (2)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害,注意观察,一旦出现应停止给药并处理。 (3)伪膜性大肠炎伴血便:当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终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理。 (4)皮肤、粘膜、炎症、眼症候群(sterens-Johnson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Lyell症候群):应立即停药并作处理。 (5)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红血球增多等伴随的间质性肺炎,PIE症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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