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
|
头孢克洛缓释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泮立苏 |
|
| 规格 | 20mg*14粒 |
|
| 剂型 | 胶囊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微丸。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240 |
国药准字H20040402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症。 |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4.上颌骨周围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早晨餐前一粒(40mg)。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严重肝功能受损患者每日剂量不应超过20mg。肾功能受损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口服,成年人常用剂量为一次375mg(一次1片),一日2次,重症患者剂量加倍。 |
| 不良反应 | 临床应用偶有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泻和便秘、皮疹、肌肉疼痛等症状。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哺乳期妇女及妊娠头三个月妇女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儿童用药 |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老人用药 |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胃壁细胞质子泵抑制剂,在中性和弱酸性条件下相对稳定,在强酸性条件下迅速活化,其pH依赖的活化特性,使其对H+、K+-ATP酶的作用具有更好的选择性。2.本品能特异性地抑制壁细胞顶端膜构成的分泌性微管和胞浆内的管状泡上的H+、K+-ATP酶,引起该酶不可逆性的抑制,从而有效地抑制胃酸的分泌。由于H+、K+-ATP酶是壁细胞泌酸的最后一个过程,故本品抑酸能力强大。它不仅能非竞争性抑制促胃液素、组胺、胆碱引起的胃酸分泌,而且能抑制不受胆碱或H2受体阻断剂影响的部分基础胃酸分泌。3.本品与其他药物伍用时,具有药物间相互作用小的优点。4.本品通过肝细胞内的细胞色素P450酶系的第I系统进行代谢,同时也可以通过第II系统进行代谢。当与其他通过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伍用时,本品的代谢途径可以通过第II酶系统进行,从而不易发生药物代谢酶系的竞争性作用,减少体内药物间的相互作用。无致突变、致癌和致畸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属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广谱抗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的作用,其作用机理与其他头孢菌素相同,主要通过抑制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本品对某些细菌的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可能对本品是敏感的。 体外和临床研究已证实本品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抗菌活性: 革兰氏阳性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本品对抗甲氧西林钠的葡萄球菌无效。 革兰氏阴性菌: 流感嗜血杆菌(仅针对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
| 注意事项 | 1.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2.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但可将内容物倒出服用。3.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
1.对青霉素过敏者应慎用。 2.对于肾功能轻度不全者,可不减用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或完全丧失者,应降低用量。 3.长期应用可致菌群失调,还可引起继发性感染。 4.青霉素系列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慎用;本人、双亲、兄弟有支气管哮喘,发疹,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5.临床检验值有时会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有时会出现尿糖假阳性。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小,与奥美拉唑相比,对细胞色素P45o系统作用较小,不影响安定的作用时间,与口服避孕药,地高辛,华法林,苯妥英或茶碱无明显相互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浮肿等):给药时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即终止给药,并予适当的处置。 (2)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害,注意观察,一旦出现应停止给药并处理。 (3)伪膜性大肠炎伴血便:当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终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理。 (4)皮肤、粘膜、炎症、眼症候群(sterens-Johnson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Lyell症候群):应立即停药并作处理。 (5)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红血球增多等伴随的间质性肺炎,PIE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