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对比头孢克洛缓释片

3图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头孢克洛缓释片 头孢克洛缓释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丽珠

规格

10mg*10粒

剂型

胶囊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性状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317

国药准字H20040402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4.上颌骨周围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用法用量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1粒),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2粒)。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给药以8周为限、十二指肠溃疡的给药以6周为限。

口服,成年人常用剂量为一次375mg(一次1片),一日2次,重症患者剂量加倍。

不良反应

1.据报告,在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2.严重的不良反应(类似药物)(1)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2)血象: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会导致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此外,有时可见粒细胞减少﹑贫血,因此当出现此类异常状况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3.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4.其它不良反应(1)过敏症0.1%~5%以下发生皮疹﹑荨麻疹,0.1%以下产生瘙痒感。如出现此类症状,应中止用药。(2)血液0.1%~5%以下发生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措施。(3)肝脏 0.1%~5%以下出现AST﹑ALT﹑ALP﹑γ-GTP﹑LDH﹑总胆红素升高。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的措施。(4)循环系统0.1%以下出现出现心悸。(5)消化系统0.1%~5%以下出现便秘﹑腹泻﹑腹胀感,0.1%以下出现恶心﹑下腹部痛﹑消化不良.(6)精神神经系统0.1%~5%以下出现头痛,0.1%以下出现眩晕﹑困倦﹑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有1例肝硬化患者出现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的报告。此外据报告,在国外1例有肝性脑病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和嗜睡。(7)其它0.1%~5%以下出现浮肿﹑总胆固醇/中性脂肪/BUN升高﹑蛋白尿,0.1%以下出现倦怠感。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禁忌

禁用于对雷贝拉唑钠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的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据报告,在动物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400mg/kg,家兔静脉注射30mg/kg),见有胎儿毒性(大鼠呈骨化延迟,家兔呈体重低下﹑骨化延迟)。]2. 宜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据报告,动物试验中观察到本药向乳汁中转移。]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1)雷贝拉唑钠为苯并眯唑类化合物,是第二代质子泵抑制剂,通过特异性地抑制胃壁细胞H+、K+-ATP酶系统而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2)该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并可使基础胃酸分泌和刺激状态下的胃酸分泌均受抑制。(3)本品对胆碱和组胺H2受体无拮抗作用。2.毒理研究:(1)遗传毒性:本品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Ames)试验、中国仓鼠卵细胞基因突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基因突变试验结果均呈阳性;其去甲基代谢物在实验中也呈阳性:本品体外仓鼠肺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徼核试验和体内、体外肝程序外DNA合成(UDS)试验结果均为阴性。(2)生殖毒性:大鼠静脉给予雷贝拉唑钠50mg/kg/日(血浆AUC约为患者临床推荐剂量时的13倍)和兔静脉给予本品50mg/kg/日(血浆AUC约为患者临床推荐剂量时的8倍),其生育力和生殖行为未见明显异常,对动物胎仔未见损伤。尚无怀孕妇女给药的充分和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由于动物生殖毒性并不总能预测药物对人体的影响,故怀孕期间仅在确实需要时才能使用本品。大鼠在妊娠后期和哺乳期经口给予雷贝拉唑钠0.4g/kg/日,可导致动物体重增长减慢。由于许多药物可经乳汁分泌,且可能对哺乳婴儿产生毒副作用。故应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在此期间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用药。(3)致癌性:采用CD-1小鼠进行了88/104周试验,雷贝拉唑钠经口给药剂量高达0.1g/kg/日时未表现出肿瘤发生率增加,此时血药浓度为患者推荐剂量下的16倍。采用SD大鼠进行了给药104周的致癌性试验研究,其中雄性大鼠口服剂量5、15、30、 60mg/kg/日,雌性大鼠口服剂量5、15、30、60和120mg/kg/日,结果所有剂量组雌,雄动物均出现胃肠嗜铬细胞样(ELC)增生,雌性动物所有剂量组都出现胃肠嗜铬细胞样(ELC)良性肿瘤。雄性动物即使在最高剂量组C血药浓度相当于临床推荐剂量下的0.2倍)下,也未见与药物有关的肿瘤产生。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属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广谱抗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的作用,其作用机理与其他头孢菌素相同,主要通过抑制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本品对某些细菌的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可能对本品是敏感的。 体外和临床研究已证实本品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抗菌活性: 革兰氏阳性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本品对抗甲氧西林钠的葡萄球菌无效。 革兰氏阴性菌: 流感嗜血杆菌(仅针对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肝硬化患者有导致精神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参照“不良反应”项)(3)高龄患者2.给予本药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予20mg.3.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4.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药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5.本药为肠溶微丸,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1.对青霉素过敏者应慎用。 2.对于肾功能轻度不全者,可不减用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或完全丧失者,应降低用量。 3.长期应用可致菌群失调,还可引起继发性感染。 4.青霉素系列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慎用;本人、双亲、兄弟有支气管哮喘,发疹,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5.临床检验值有时会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有时会出现尿糖假阳性。

药物相互作用

1.地高辛临床症状或处置措施:有时可引起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升高。作用机制或危险因子:因胃内pH升高而促进地高辛的吸收。2.苯妥英临床症状或处置措施:因类似药物(奥美拉唑)有导致代谢或排泄延缓的报告。3.含氢氧化铝凝胶﹑氢氧化镁的制酸剂临床症状或处置措施:据报告,与本药单独给予时相比,当与制酸剂同时服用,以及在服用制酸剂1小时后再服用时,本药的平均血浆中浓度曲线下面积分别下降8%和6%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浮肿等):给药时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即终止给药,并予适当的处置。 (2)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害,注意观察,一旦出现应停止给药并处理。 (3)伪膜性大肠炎伴血便:当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终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理。 (4)皮肤、粘膜、炎症、眼症候群(sterens-Johnson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Lyell症候群):应立即停药并作处理。 (5)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红血球增多等伴随的间质性肺炎,PIE症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