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消化性溃疡出血; 2.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和应激状态下溃疡大出血的发生; 3.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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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泮托拉唑钠。 |
化学名称: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α-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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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宏益腾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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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180 |
国药准字H2003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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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消化性溃疡出血; 2.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和应激状态下溃疡大出血的发生; 3.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
本品适用于: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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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1瓶(40mg),每日1-2次,每次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1小时内滴完。本品不宜用上述之外的液体配制,配制液的pH值应不小于9。 |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片吞服。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A.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20mg,1次/日,晨服。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达痊愈。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对晨服10mg片剂,1次/日的治疗量即有反应。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六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六周才可达痊愈。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患者:20mg(2片),1次/日,疗程为4~8周。C.胃-食管返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GORD)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10mg(1片)或20mg(2片),1次/日。一些患者对10mg(1片)/日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D.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应参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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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
1. 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 ALT、AST、ALP、-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 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失眠、困倦、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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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用泮托拉唑后药代动力学(清除率、半衰期、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变化,因此老年人不需改变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2.本品可能通过乳汁分泌,故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本药主要通过肝脏代谢,一般高龄者功能低下,会产生副作用,如发生严重副作用时,要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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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消化性溃疡出血; 2.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和应激状态下溃疡大出血的发生; 3.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
本品适用于: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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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特异性地作用于胃粘膜壁细胞,降低壁细胞中的H+/K+ATP酶的活性,从而抑制胃酸的分泌,与奥美拉唑和兰索拉唑相比,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依赖性酶的抑制作用较弱。 泮托拉唑无论短期或长期给药均未发现不利作用,此药无致癌性,不损害生育能力及诱发畸变。泮托拉唑40~80mg/d,连续用药2.5年后,肝脏酶学和胆固醇代谢的各种实验参数均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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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强,时间长,故应用本品时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或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度,在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建议大剂量长期应用(卓-艾综合征例外); 2.肾功能受损者不须调整剂量;肝功能受损者需要酌情减量; 3.治疗胃溃疡时应排除胃癌后才能使用本品,以免延误诊断和治疗; 4.动物实验中,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后,观察到高胃泌素血症及继发胃ECL-细胞增大和良性肿瘤的发生,这种变化在应用其它抑酸剂及施行胃大部切除术后亦可出现。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骨折风险增加;4. 可能掩盖胃癌症状,建议胃镜检查;5. 避免与某些药物如华法林等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