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镇吐药。主要用于1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2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3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4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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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氯普胺,其化学名称为N-[(2-二乙氨基)乙基]-4-氨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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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城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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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709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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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吐药。主要用于1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2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3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4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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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成人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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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⑤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2下列情况慎用:(1)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2)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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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不宜长期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有潜在致畸作用,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少乳者可短期用之于催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不能长期大量应用,否则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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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镇吐药。主要用于1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2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3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4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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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多巴胺第2(D2)受体拮抗剂,同时还具有5-羟色胺第4(5-HT4)受体激动效应,对5-HT3受体有轻度抑制作用。可作用于延髓催吐化学感受区(CTZ)中多巴胺受体而提高CTZ的阈值,具有强大的中枢性镇吐作用。本品亦能阻断下丘脑多巴胺受体,抑制催乳素抑制因子,促进泌乳素的分泌,故有一定的催乳作用。对中枢其它部位的抑制作用较微,有较弱的安定作用,较少引起催眠作用。对于胃肠道的作用主要在上消化道,促进胃及上部肠段的运动;提高静息状态胃肠道括约肌的张力增加下食管括约肌的张力和收缩的幅度,使食管下端压力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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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