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杂双环[3.3.1]壬烷-3-基)-IH-吲唑-3-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 |
|
生产企业 |
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43 |
国药准字H2005241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 |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成人: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每日早晨口服40mg(2粒)。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临床应用偶有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泻和便秘、皮疹、肌肉疼痛等症状。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放疗、化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本品控制恶心和呕吐的机制,是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从而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本品选择性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不良反应。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2.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配合使用; 3.本品应在配制24小时内使用。 |
1.大剂量使用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2.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但可将内容物倒出服用。 3.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本品消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