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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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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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杂双环[3.3.1]壬烷-3-基)-IH-吲唑-3-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化学名:(±)-6β-羟基–1aH,5aH–托烷–3a–醇托品酸酯,分子量:C17H23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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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天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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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43 |
国药准字H3302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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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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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成人: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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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小时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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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 2.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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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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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放疗、化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本品控制恶心和呕吐的机制,是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从而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本品选择性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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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2.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配合使用; 3.本品应在配制24小时内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青光眼患者禁用;3.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4. 服用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可能引起口干、视物模糊等副作用。 |